欢迎光临莆田市审计局!
今天是: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莆田市审计局 >> 机构设置 >> 机构职能 >> 正文
莆田市审计局内设机构与省审计厅相关职能处室对应情况表
【发布日期:2009-12-01】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关闭
  

一、内设机构


序号

内设机构名称

人员
配置

对应省审计厅相关职能科室

工 作 职 责

1

办公室

3

办公室、人教处、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审计科研所

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协调、监督审计项目计划的落实;对全市审计成果进行统计、综合及分析、通报;进行审计业务工作调研,提出综合性分析报告;草拟、修改全局性、综合性审计业务公文,拟定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管理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档案管理、行政后勤保卫等项事务;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协调局各业务科、各派出审计机构和下级审计机关间的审计业务问题;划分本局各审计业务科和各派出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负责特约审计员的聘任和业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局机关、各派出审计机构、编制及其人员调配、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工资福利;组织全市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审。办理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同县区党委、政府协商依照法律程序任免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审计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制定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与协调工作。

2

法制科

2

法制处

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的草拟及修改和报批,办理有关的协调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立法和行政执法中的关系;组织协调对本局及下级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复核局机关各业务科和派出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派出审计机构重大审计事项的审理工作;受理审计行政
复和应诉;负责《审计财经法规》的选编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下级审计机关法制工作。

3

经济责任审计室

3

经济责任
审计处

负责全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的草拟和修订,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

财政金融审计科

3

财政审计处
金融审计处

负责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外财政资金收支以及地方财税征收管理情况;负责审计政府基金的使用情况;对市级财政、地税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受省审计厅委托,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金融审计工作。

5

行政事业审计科

2

行政事业
审计处

负责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缴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6

经贸
审计科

2

经贸审计处
外经贸审计处

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管理的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审计;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中央、省驻莆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对市对外贸合作局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实施对市属外经外贸企业、境外企业的审计;牵头组织对市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地方工贸企业,市级外债的审计工作;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提供审计公证报告。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经贸审计工作。

7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2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负责审计市级农业、环保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受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团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农业与资源环保工作。

8

社会保障审计科

2

社会保障审计处

负责审计市政府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工作。

9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2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负责对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局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市级房地产行业、建材行业、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国家投资的市级所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10

计算机应用中心

3

计算机
应用技术中心

负责对全市审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和应用技术、审计专用,通用软件的开发、应用和管理。

二、派驻机构

1

审计特派室

3

 

负责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

三、挂靠单位

 

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

3

省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五部门组成的莆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
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说明:1、办公室中编制不含机关工勤人员3人。
2、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规定由市纪委、监察局设置并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