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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09-29】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关闭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09年以来,我市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莆委[2009]39号)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审计机关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科研培训等工作。坚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开展法制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不断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使我市审计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的《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召开局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动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切实做到:年度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莆田市审计局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分管法制工作的总审计师为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的分管领导,法制科为具体承办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职能科室,分管法制的局领导和法制科长每年都积极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会议,组织全市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认真布置开展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年度有预算安排,并实际用于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形式多样

一是内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扎实有效。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每年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两次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着力加强对新录用审计人员的培训。选送15名新录用审计干部参加全省依法行政审计基础知识培训,学习掌握审计基础理论和技术、会计基础理论和实务、廉政纪律等方面知识。通过培训,扎实打好根基,提高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本领。邀请省厅领导深入解读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深刻领会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修订背景、主要内涵,以学习新条例和新准则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文明审计的使命感、责任感;以新条例和新准则为准绳,全力推进审计工作上新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办好每年一次的审计业务整训班。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长审计知识、提高队伍素养”为目标,邀请省厅领导、高校教授、专家前来授课,主要内容涵盖我市“十二五”发展问题的思考,变革政府管理的新方略,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说,国家审计准则解读,案件线索查处的思路和体会,以及培育和构建国家审计文化等内容,使审计干部对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发展区域,以及审计行为规范要求等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从工作层面上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切实提高查处案件线索的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努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的审计骨干。

二是面向社会和被审计单位宣传突出重点。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市政府文件批转下发《莆田市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审计项目,并在市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同时还将已完成的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民生的审计项目在市政府的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10年,利用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于五月一日施行为契机,423日在市地税局集中市、县(区)审计人员和部分内审机构骨干参加的培训班,大力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将“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项目,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加大民生资金审计,助推和谐莆田建设”作为近三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在《湄洲日报》上进行宣传。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和开展新农村建设,局领导率局有关人员深入涵江区三江镇鲸山村、仙游县经济开发区、秀屿区笏石镇四新村开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力求创新

坚持“依法审计、文明执审,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是局党组对全市审计机关及全体审计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全市审计机关及全体审计人员自觉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每年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前,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等领导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当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单位,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发对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评价,并对做好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研究制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依法行政、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坚持《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并转发,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向市政府报备或报经市政府同意,增强秉公执法、依法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

二是严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决策程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度。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如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法制宣传教育培训、重大项目安排、人事调整,都坚持局务会议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公开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监管和追究机制。成立莆田市审计局决策监督和追究机制领导小组,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出现决策失误。制定并施行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绩效管理办法》、《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以“守住三条底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等责任追究制度,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职工,在执行《审计法》、《党风廉政建设》、审计纪律“八不准”、《五条禁令》、《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四要四不得”工作纪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都要给予责任追究及相应处理处罚。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制度。2009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审计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考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011年先后制定《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审计工作底稿参考格式的通知》、《关于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复核的通知》、《关于印发莆田市审计局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莆田市审计局规范审计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莆田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五项制度,逐步规范。一方面,因地制宜建立内部公开栏,公开法制宣传、工资、人事变动等政务、党务有关内容。同时做好电话费、接待费、会议费及车辆费支出的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外部公开栏,公开有关审计事项,如:2009年在政府公开栏内公开的审计事项有:“全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情况”;2008年度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2008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等审计事项;2010公开的审计事项有: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及重点、全市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职基础建设能力情况、2009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和使用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事项;2011公开的审计事项有:2011年审计工作目标及第一季度审计执行情况、审计程序流程图和第一季度典型审计案件通报” 等审计事项。让社会和被审计单位了解、监督和支持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按规定规范市级政府网站,将行政职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职权公开”专栏公开和部门门户网站设置相应专栏进行链接。按规定送交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纸质文件。坚持把审计宣传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审计执法水平,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在全省审计机关率先试行《莆田市审计局绩效管理办法》,运用考核评估机制,检验各项工作绩效,激发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意识,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公信力,使审计工作更好地为莆田市政治、经济、文化和民生服务,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其做法被省审计厅《内部情况通报》(201017期)印发给各单位参考借鉴。

四是严格实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在2008年建立健全《审计机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及《裁量权意见、公开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清理2007年以前以及2007年至2010年期间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要求上报清理结果。几年来,严格实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标准,没有发生过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切实提高了审计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治理成效明显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时刻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民生民心问题,每年坚持以开展“一个以上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作为审计机关专项治理内容,达到既检验审计质量,又维护国家资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效果和目的,深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2009年度开展“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福厦铁路(莆田段)征地拆迁、新增投资项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信用合作社专项资金、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工程补助资金、十四届省运会场馆建设资金使用管理” 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2010年度,开展“荔港大道工程项目、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政府外债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情况、中央新增投资的医疗卫生系统建设项目情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2011年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垃圾转运站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工业发展资金、港口发展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另外,还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如:2009年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专项检查、农村低保资金专项检查、救灾救济专项检查、计生扶养费专项检查、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省运会比赛场所建设市场询价与采购专项检查、妈祖城核心区项目投资造价审核专项检查、旧城改造项目补办出让评估结果复核审核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劳动就业培训基地专项检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专项检查和维护农民权益问题纠风专项治理检查等16项专项检查。

2010年陈桦副省长在《福建省政讯专报》第1749《审计反映莆田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上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有力地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职业教育办学经费。财政部门收回2所职校多报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15万元、督促某学院上缴财政或清退各年级学生代办费7.12万元,责成有关学校按规定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储蓄卡中,禁止用现金和餐票发放,防止职教经费被截留挪用。

(五)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2009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审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市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工作软环境,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审计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多年来,没有一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发生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群体性上访事件。以“依法行政、文明审计”、开展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审计机关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09-2010年,共完成审计462 个单位(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7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 .6 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5 30人,涉案金额903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796 条,被批示采用的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572篇·次。由于审计工作的力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对于确保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充分肯定。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报告时充分肯定了近几年的审计工作,认为审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成效比较明显。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运用审计成果,深入分析原因,着眼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责成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对违纪违法者,要依纪依法处理,并将整改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将2008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指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发对报告作出批示,要求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督促整改。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了整改落实执行机制,促进落实整改的制度化、经常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重视审计结果运用,认真整改2008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已上缴财政140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56万元,调账处理37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44项。审计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金额821万元,及时得到纠正。

2010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庆生在审计报告上作重要批示,要求财政、审计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运行。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促进收回外借资金12563万元;市城投公司偿还闲置未使用的政府性债务资金1亿元;有4个部门单位如数归还被挪用或转移的专项资金303万元,促进财政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督促相关部门推进项目进度,并及时拨款200多万元。

2011年,市委书记杨根生在《莆田市审计局关于2010 年工业发展和港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上作重要批示:“工业发展、港口发展专项资金筹措十分不易,用途十分明确,必须严管用好”。书记批示被省审计厅《2011年第18期福建审计简报》采用。市长梁建勇在审计结果报告上作重要批示:“请各位分管副市长及涉及的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抓好整改,规范资金运行”。市长批示被省审计厅三级审计信息共享平台采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光大审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18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认为审计工作报告有份量,力度大,是一个求真务实、负责任的报告。市审计局敢于实事求是地点出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很有深度,客观地揭示了当前财政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审计提到的“三公”经费增长幅度较大的问题,要求从严控制减少和杜绝各种不必要的浪费。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审计工作的信息被省审计厅《2011年第19期福建审计简报》采用。

2009年以来,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平安莆田活动先进单位”(连续六年优胜单位);创“第五届(20062008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届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福建省审计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表彰为“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绩效管理连续四年获得市政府“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绩效管理连续四年获市政府绩效评估优秀单位等10多项荣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通过开展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市工作,促进了全市审计机关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了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了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局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同志对开展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目的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设立机关法制宣传栏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不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依法办事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莆田”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开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 》,重点抓好以下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决定等文件精神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的时间,深入学习《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年莆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学性和主动性。

二是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制教育。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审计,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为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宜居港城提供法治保障。

 是紧紧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审计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审计人员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是紧紧围绕以审计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宣传教育。坚持以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审计准则》,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坚持每年举办一期以审计法律法规培训为主的专题讲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严格依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是紧紧围绕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税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维护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深入学习宣传《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及时发现涉嫌经济案件线索的能力,并能准确定性,提高案件移送质量,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六是紧紧围绕普法教育与审计实践的相结合。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严格遵照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实质,对已制定的审计工作规定、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调研活动,总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进行调整,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规范和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扩大审计成果。增强审计机关执法透明度。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审计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审计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莆田市审计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及《莆田市审计局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相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和审理、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七是紧紧围绕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审计机关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更要重视审计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机结合起来,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把法制教育与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审计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八是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加强审计干部队伍“人、法、技”建设。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制度,切实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大力倡导审计人员以自学为主,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制度通过审计人员自学、参加省、市组织的法规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法律意识、观念与素质,使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服务社会的质量与水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