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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我局自201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抽查11乡镇和10个村。审计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0年,我市共有46个乡镇、6个街道办的860个村(居)纳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整治范围,并列为市委、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这些村(居)涵盖了全市农村中主要交通路段、主要流域、主要景区及平原片区的所有村庄,占全市农村的93.1%,受益农民达270万人,其中有6个乡镇、45个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被确定为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截止2010年度,全市52个乡镇(街道办)的860村共配备日常保洁队伍约3400多名,设置垃圾收集箱(点)约30000多个,建设垃圾收集池4000多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27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18座和50多座露天简易的地埋式垃圾转运站,11座垃圾焚烧炉,购置31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全市农村日均进场处理垃圾约700吨,包括部分地方采用农家堆肥等进行垃圾资源利用,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一)农村垃圾整治运行模式及筹资方式。农村垃圾整治按照实施方案采取“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运行模式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在资金方面,正常运行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负责补助:一是补助村清扫、收集费用,其余由村按照规定每人每月可收1元卫生费;二是补助垃圾综合处理费用。区级财政负责补助:一是补助镇清运费用,其余清运费用由镇负责,二是补助垃圾处理费用。 (二)资金安排及到位情况。根据《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莆委[2009]66号)文件,该项目总费用为3337万元(正常运行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财政负担958万元,列入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各县区(管委会)财政负担2379万元。经审计,1、市级财政到位958万元,其中2010年度已下拨各县区(管委会)用于农村清扫补助673.98万元,用于大湖垃圾处理场补助265万元,未拨19.02万元作为年度总考评奖金。2、各县区(管委会)本级财政合计到位1258.25万元,其中下拨各乡镇用于清运补助606.47万元,通过市财政上划统筹垃圾处理费492万元,各县区(管委会)本级开支清运、垃圾处理等费用159.78万元。经延伸抽查11个乡镇统计,共投入镇财414.06万元,主要用于集镇区、农村主干道等卫生垃圾清运、清扫支出。 (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情况。2010年全市乡镇计划安排建设20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12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在偏远山区安排建设9座垃圾焚烧炉。到2010年底,已完工14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 10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和 7座垃圾焚烧炉,其余的为在建项目,完成工程量约有85%。对已完工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焚烧炉市财政共补助专项经费850万元,县区配套补助680万元。 (四)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机制。一是制定督查验收考评制度,市家园办每季度定期召集市文明办、农办、爱卫会、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和农业局等成员单位及各县区村建站长,开展农村家园清洁检查验收活动,验收采取抽查办法评出各县区、乡镇当季度垃圾整治合格率,并据此核发市财政季度补助款及奖励金,同时印发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检查验收结果简报。各县区也开展“月查”工作,并采取“红绿旗”和奖罚评比办法,对存在问题较多,被评为后进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并限令按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按规定实行周查制度。二是分别于是2010年6月初、8月初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联合督查活动。三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件的投诉意见,及时组织核实,并督促限时进行整改。四是配合市纪委纠风办,在《纠风在线》栏目上,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通报。 (五)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所开展的内容和目标为:2010年开展860个建制村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要达到垃圾治理和保洁效果。经市家园办总体检查验收,全市约有790个村日常村庄保洁基本合格,约占93%,其中约370个村日常工作较为扎实,整治效果比较明显,对2010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6个乡镇、45个建制村,全部通过省级验收。但也存在2010年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只有846个村纳入卫生整治行列,在资金补助方面也按846个村进行分配,与市委市政府制定860个建制村目标相差14个村。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自2006年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并将该工作列入我市创建精神文明和为民办实事、好办事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且不断扩大整治范围。从2005年的50个村扩大到2006年的350个村,再扩展到2010年的860个村。全市通过几年来的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农村垃圾污染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极大地提升了农村家园宜居品味,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工作,但对县区(管委会)专项资金的下拨过程及使用管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指标无细化。根据《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莆委[2009]66号)文件规定,各县、区(管委会)财政负担预算为2379万元,但在实施过程中,预算指标无具体分解到各县区(管委会),且县、区(管委会)财政包含乡镇财政,造成对各县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到位难于考核。 (二)资金配比不到位。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7]106号)文件规定:市县、区(管委会)财政对农村垃圾的清扫、清运费用按1:1配比。经审计调查发现,市财政补助秀屿区政府农村垃圾清扫费用119.92万元,而秀屿区政府本级财政到位农村垃圾清运费用只有8.5万元(不含城区垃圾清运费用),配套资金到位严重不足,其他县、区(管委会)配比资金基本到位。 (三)滞留拖拨资金现象。经审计调查,有5个县、区(管委会)有滞留下拨给乡镇资金现象,总金额170.73万元,占应拨总额1266.34万元13%,其中市补资金58.4万元,县、区补资金112.33万元,拖拨时间一般有1至4个月,最长的达6个月。经抽查11个乡镇,有四个乡镇(园庄、灵川、东庄、萩芦)存在拖拨市补资金现象,总金额27.07万元,拖拨时间一般跨越二至三个季度,如:仙游园庄于2011年6月补拨2010年度市补资金尾款6万元给村委会;城厢灵川镇于2011年4月补拨2010年度市补资金尾款6.56万元给村委会;涵江萩芦镇于2011年1月才拨2010年度第二和第三季度市补资金10.31万元给村委会的;秀屿东庄镇于2011年5月补拨2010年度市补资金尾款4.2万元给村委会。 (四)部分乡镇市补资金无拨给村委会。按照规定,市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村级卫生垃圾清扫费用,但经抽查11个乡镇,有4个乡镇(榜头、梧塘、东埔、湄洲)无下拨市补资金给村,总金额47.25万元,无下拨理由主要是对农村家园卫生垃圾的清扫、清运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其组织方式基本上采取招标承包方式承包给民营公司或个人经营,这种承包机制虽然采取市场运作,但乡镇统一组织及承包范围基本上只对农村主干道及集镇区卫生垃圾的清扫、清运工作,对农村家园其他片区的卫生保洁就没有保证,且截留市补资金不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7]106号)有关“市补助款用于各村清扫补贴”的规定。 (五)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专户,但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县区、乡镇单位无实行专户管理和专项核算,资金流向存在多户头、多渠道,资金收付没有写明项目名称等。 (六)村委会征收垃圾卫生费无纳入村财镇管。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对镇、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及村庄居住人员等,可收取垃圾处理费,但在实施过程中,这项工作存在可有可无现象,有的乡镇、村委会有收,有的没有。对这部分资金管理也比较混乱,有的乡镇所在地的商业网点由经营垃圾清运承包者代收,如仙游园庄。有征收的村委会也一般由老人协会组织代收代付,其收支没有纳入村财镇管行列。 (七)部分村委会尚未建立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农村垃圾整治的最基本要求要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但从走访及村财支付这方面开支的迹象来看,部分村委会未建立一支专职的保洁队伍,只是零星雇工及临时突击清理卫生垃圾的雇工费用开支,农村卫生保洁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从而诱发群众乱堆、乱焚烧垃圾的不良现象。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要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指标的细化工作,或根据农村垃圾整治总体费用的实际情况采取市、县区(管委会)、乡镇三级财政资金的配比或配套方法,避免预算过于笼统化,使预算执行情况便于考核,便于运作。 (二)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镇对农村统一组织的清扫、清运行为,明确卫生片区清扫责任范围,并把专项资金是否及时下拨和使用情况一并纳入考评验收行列,防止专项资金被滞留拖拨和截留、挪用现象。 (三)要加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工作,建立财政专户管理,专项核算,防止资金混用。 (四)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纳入村财镇管行列,防止乱收乱支现象。 (五)要建立一支相对隐定的专职的环卫队伍,配齐保洁人员,明确卫生区责任,建立垃圾清扫清运保洁长效机制,扩大宣传,公示保洁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六)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垃圾的整治工作。对一些区域性、综合性污染整治(如木兰溪、秋芦溪、东圳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要重点倾斜,不要面面俱到,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